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发展历史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我们国内目前的证券期货交易,采用的都是竞价交易制度--投资者通过网络,把买卖指令传输到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将买卖指令撮合成交,形成连续的成交价格。根据这种交易方式下价格的形成机理,又可以叫做指令驱动(Order driven)制度。国外在100年前没有电脑的年代,就是通过交易员在交易池中,以公开喊价的方式来撮合买卖指令。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交易员处理指令的效率远低于电脑,为了能够为众多的投资者服务,场外柜台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制度就很自然地应运而生。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与指令驱动制度相对应,做市商制度是由做市商为投资者提供买卖双边报价进行对赌交易,通过报价的更新来引导成交价格发生变化,所以叫做报价驱动(Quote driven)制度。由于这种方式与赌场庄家非常相似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类型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了解做市商制度的不同类型及其优点与缺点,对实际应用具有一定的意义。因为期货市场在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过程中,针对不同品种和情况,必然面对着类型的选择。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按照是否具备竞争性的特点,做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且仅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垄断的做市商是每只证券唯一的提供双边报价并享受相应权利的交易商,必须具有很强的信息综合能力,能对市场走向作出准确的预测,因其垄断性通常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类型的优点在于责任明确,便于交易所的监督考核,缺点是价格的竞争性较差;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又叫多元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多个做市商,且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做市商自由进入或退出,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系统)。自1980年以来,该市场的平均单位证券的做市商数目不低于7个。最新的资料显示,平均每只证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跃的股要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多元做市商制的优点是通过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减少买卖价差,降低交易成本,也会使价格定位更准确。在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竞争也会使市场比较活跃,交易量增加。但由于每只证券有几十个做市商,使各个做市商拥有的信息量相对分散,降低了市场预测的准确度,减少了交易利润,同时也降低了做市商承受风险的能力。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根据权利义务的不同内容,一些交易所又将做市商分为指定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如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1643个会员中,一般做市商1177个,指定做市商349个。一般做市商是个人或公司,在交易所登记,只能自营,不能代理,没有优先权。而指定做市商都是交易所会员,作为某种证券的做市商,既可以自营,也可以代理,还管理指定证券的报价工作。在股票、指数、利率类期权中,除了SPX(S&P500指数)和OEX(S&P100指数)以外,指定做市商在其中都有30%的优先权。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特点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一般规模比较小,风险也比较高,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广大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许在创业板设立初期会出现一股投资热潮,但这并不能保证将来的市场不会出现低迷的现象。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如果有了做市商,他们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就可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保证了市场进行不间断的交易活动,即使市场处于低谷也是一样。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暴涨暴跌时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的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此外,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场的稳定。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而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多家。平均来看,NASDAQ市场每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这样一来,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得到很大的缓解,个别的机构投资者很难通过操纵市场来牟取暴利,市场的投机性大大减少,并减少了传统交易方式中所谓庄家暗中操纵股价的现象。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所报的价格是在综合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以衡量自身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投资者在报价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促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值。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单纯的指令驱动市场上,常常发生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在做市商制度下,出现这种情况时,由做市商来履行义务,承接买单或卖单,缓和买卖指令的不均衡,并缓和相应的价格波动。如买单暂时多于卖单,则做市商有义务用自己的帐户卖出。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抑制价格操纵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对某种证券做市,一般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具有较高的价值分析和判断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和交易,从而使得操纵者有所顾忌,一方面操纵者不愿意"抬轿",另一方面也担心做市商的行为会抑制市场价格。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值得说明的是,做市商制度可以抑制其他交易者的价格操纵行为,但由于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实力,受利益驱使,能够通过自身行为或者做市商之间联手来获取不正当利润。纳斯达克市场就被发现存在这种现象,这就需要通过对做市商行为的监督来防范。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制度与交易驱动机制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指令驱动制和报价驱动制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目前世界上证券交易机制主要有两种:指令驱动制和报价驱动制。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完全的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期货交易制度。完全的做市商制度有两个重要特点: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第一,所有客户定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的帐户买进卖出,客户与客户定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第二,做市商必须事先报出买卖价格,而投资人在看到报价后才能下达定单。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因此,在金融理论中,实行做市商制度的市场机制被称为报价驱动机制(Quote-driven)。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指令驱动(Order一driven)制度,又叫竞价交易制度、委托驱动制度。是指买卖双方将委托指令下达给各自的代理经纪人(交易所的会员),再由经纪人将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在汇总所有交易委托的基础上,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完成交易。在指令驱动制度下,市场价格通过投资者下达的买卖指令驱动并通过竞价配对而产生。竞价配对方式可以是传统的公开喊价方式,也可以是计算机自动撮合方式。竞价市场的基本特征是,证券交易价格的形成是由买卖双方直接决定的,投资者交易的对象是不确定的其他投资者,而不是做市商。买卖指令的流量是推动市场运行和价格形成的根本动力。现国内两大证券交易所和三家期货交易所均采用此交易制度。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两种交易机制之比较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⑴价格形成方式不同。指令驱动机制中的开盘与随后的交易价格均是竞价形成的。以中国期货市场为例,所有投资者买卖指令都汇集到交易所的主机中,电脑自动让价格相同的买卖单成交,开盘价是在9点25分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基准价格,首先是成交量最大,其次是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再次是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申报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而报价驱动机制中,证券的开盘价格和随后的交易价格是由做市商报出的,成交价格是从交易系统外部输入的。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⑵交易成本不同。在不同的交易机制下,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不同。在指令驱动市场上,证券价格是单一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仅仅是付给经纪人的手续费。在报价驱动市场中,同时存在着两种市场报价:卖出价格(ask price)与买入价格(bid price),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则是做市商的利润,是做市商提供"即时性服务"所索取的合理报酬。但投资者被迫担负了额外的交易成本---价差。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⑶处理大额买卖指令的能力不同。报价驱动制度能够有效处理大额买卖指令。而在指令驱动制度中,大额买卖指令要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盘,完成交易常常要等待较长时间。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发现两种机制互有优劣之处。从历史形成的渊源来看,完全的做市商制度与报价驱动机制联系紧密,在交易即时性、大宗交易能力以及价格稳定性方面具有优势,但在运作费用、透明性等方面不如指令驱动制度。值得说明的是,两种机制并不是对立和不相容的,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二者正在不断吸取对方的优点而逐步走向融合,如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作为一个竞价市场而引入了专家经纪人制度,而NASDAQ在1997年引入了电子交易系统后,价格决定已经由单纯的报价驱动走向"报价与指令"混合驱动。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运作机理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概述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制度由一名或多名做市商负责提供买卖双边报价,投资者的买卖指令会传送至做市商处并与之交易,因此做市商有责任维持价格稳定性和市场流动性。做市商制度是一种报价驱动式的交易机制,与竞价交易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⑴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为了分析这种供求关系,我们可以用比较直观的坐标图(见图一)予以展示。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收益。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图一所示的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⑵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网络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不是庄家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香港及台湾地区,人们习惯上把做市商等同于"庄家",把做市商制度又称呼为庄家制度,这在国内引起了包括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市场各方对做市商制度的误解。"庄家",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操纵股价来获取巨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 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凭借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各种方式有计划地控制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相当大部分的流通股票,并取得对这家或这几家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的操纵地位,进而实现暴利的机构。因此"庄家"已成为操纵市场者的代名词。从A股市场来看,庄家已存在多年,因此,市场已习以为常,甚至有"无庄不成市"一说。客观地说,对于证券市场,庄家对激发交易兴趣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相对于其对市场有效性、投资理性和资源配置的破坏,弊明显大于利。故《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严格禁止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行为,所以,加强监管、提高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规范化程度,必然要查处庄家行为。本文认为,"庄家"与"做市商"绝非等价概念,做市商制度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法制度,庄家坐庄则是一种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来说,二者的差异体现在以下方面: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运作目的不同。实行做市商制度,从直接目的上说,是为了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以避免有行无市的现象发生。因此,做市商负有两个基本的做市责任:一是公开报价,即就其做市的股票报出"买价"和"卖价";二是在报价范围内,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只要持股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而"坐庄"完全不同于"做市"。庄家运作的目的不在于保障个股交易的连续性,而在于通过坐庄来获取巨额收益。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交易风险不同。如果做市商报出某只证券的卖价后,持续无市,该做市商就必须进一步降低卖价甚至低于当初做市商的买入价,直至该只股票有一定的成交记录。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有可能发生亏损,而这种亏损的原因在于做市商必须"做市"以保障交易连续性,因此,既是做市商的义务,也是做市商制度的内在要求。由于存在这种制度性亏损的可能,所以,要给做市商以一定的政策优惠。与此不同,庄家在坐庄中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一是信息泄漏,即坐庄信息被泄漏给其它机构时,后者选择相反的操作,在其实力与庄家相当甚至超过庄家的条件下,庄家将发生亏损;二是策略失误,即在吸筹拉高出货过程中,由庄家吸筹过多或过少、拉高不足或过高、出货过早或过迟等策略失误而引致亏损;三是资金不足,即庄家用于坐庄的资金总量不足以满足吸筹、拉高等操作的需要,导致坐庄失败而亏损;四是信息失误,即庄家选择坐庄时的信息是不准确的或是虚假的或是不完整的,由此导致坐庄失败;五是庄家内讧,即在由若干个机构联手坐庄中,由于利益不协调、操作意见分歧等而使一部分机构退出联手行列,由此,引致坐庄无法继续。显而易见,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尽管也有风险,但绝非为了保障交易的连续性,也不是制度的内在要求。 信息状况不同。在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名单是公开的,是一种"阳光做市"。其做市行为完全依据公开的信息,严禁通过各种非正当方式收集和利用内部信息和内幕消息,严禁散布误导性信息和谣言。其交易行为要定期向监管机构上报。而坐庄是一种地下行为。除依据公开信息外,庄家想方设法收集各种内部信息、利用内幕信息甚至散布误导性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以诱导跟庄者"上钩入套", 从中获利。同时 庄家在坐庄过程中,对其操纵行为是严格保密的,并通过分仓等各种办法设法进行掩饰。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对市场趋势的影响不同。对于做市商来说,不准操纵股价,也不能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走势。只是为了维护交易的连续性,做市商有着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功能。在中国股市中,庄家处于远优于一般投资者的地位,他们可以利用资金实力及其它有利条件,在股价欲涨时"打压"、在股价欲跌时"抬价",使个股价格的上扬与下落处于一般投资者难以预期的态势中,极易打乱股市的正常走势;同时,由于在坐庄中通过在从低价位大量"吸筹"然后"拉高"再到"出货",极易形成股价过度波动;再次,由于庄家通常在高价位"出货",使一般投资者高位"套牢"。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国内运用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必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其未来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学习和吸收海外金融市场先进的运作模式已成为必然选择。中国对于国债、股票、期货市场的做市商制度研究和探索,虽然起步较早,但效果不太明显,直到目前仍未形成健全的制度。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证券市场运用情况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做市商制度在中国探索和运用始于证券市场。成立于1990年12月的原"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曾经试行做市商制度。1991年8月16日,STAQ执行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实行做市商制度的说明〉〉,并于同年9月开始正式实行做市商制度。但是,由于是在市场规则极不规范的环境下运行,做市商制度名存实亡。该系统后来停止运行,做市商制度未能坚持下来。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⑴股票市场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993年至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及证券公司层面曾提出过多份做市商研究报告,建议在缺乏流动性的B股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199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曾组织过有关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大规模研讨活动。在1999年5.19行情和2000年下半年的暴跌行情中,一些机构的出逃导致了股价的剧烈波动,有关方面为稳定市场,再次提出建立做市商制度问题。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中国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将目标定位在高起点、国际化、规范化上,这表明中国的创业板市场将努力吸收发达国家二板市场的成功经验,科学设计,严格管理,力争成为规范、有效、活跃创新性企业的融资市场。要实现这一目标,不可避免地要对包括交易制度在内的现行制度体系进行调整。但是就是否引入做市商制度实行报价驱动机制,在证券市场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其中的观点对于我们在期货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很有帮助。反对在中国二板推行做市商的观点称,"中国股市的流动性(以换手率为衡量指标)居全球之冠,因此不需要引进旨在增强流动性的做市商制度。"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中国推出创业板市场,在交易机制方面完全用不着照搬纳斯达克的制度,而应当延续主板市场的交易机制。其原因还在于,延续主板机制可以降低二板市场的设立成本,简化运作程序,使券商和投资者能迅速地适应二板市场的交易环境。但鼓动在中国股市推行做市商制度的业内人士,其诉求点并非是"活跃市场",而是"规范市场"。"中国股市的最大问题是操纵,而做市商制度恰恰可以抑制操纵。"做市商抑制操纵的原理是,由于做市商对某种股票持仓做市,使得有意操纵股价者有所顾及,既不愿意为做市商"抬轿",又担心做市商抛压;另外,做市商还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来平抑股价--当市场出现买卖指令不均衡,有过大的买盘过度推高价格,或者是有过大的卖盘压低价格时,做市商可以插手其间,平抑价格波动。但反对的观点称,做市商事实上也是庄家,也有可能滥用享受的特殊权利,甚至和其他做市商合谋串通,产生新的操纵行为。中国证监会前顾问梁定邦认为,"做市商与庄家有根本的区别,做市商的交易行为是透明的,而庄家的行为则是不透明的。"由于考虑到当时国际二板市场的整体环境及对主板市场的影响,中国二板市场至今仍没有推出。较为可取的意见认为,中国二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模式应当是:以电子自动撮合的竞价制度为主、以竞争性多元做市商制度为辅的混合交易模式,比如在不活跃的大盘股板块以及股价波动剧烈的股票,都可以辅之以做市商制度,这样既不抛弃原有的比较成型的交易制度,同时又能够融合做市商制度的优点。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⑵银行间债券市场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真正在做市商制度的探索方面做出实际行动的是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的双边报价制度具备做市商制度的雏形。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成立时,市场交易主体仅为商业银行。随着市场准入制度的改变,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类型不断丰富。截至2002年12月末,交易主体已达945家,已开立4万个柜台债券个人账户。类型由商业银行扩展到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法人。市场的交易主题也从国债延伸到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等,品种日益丰富。几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在完善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体系与传导机制、促进财政政策的实施、扩大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改善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已经成为发债融资、优化金融资产结构、贯彻实施财政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最突出的问题是市场存量很大而流动性不足。二级市场交易规模过小,现券交易不活跃,与一级市场供不应求和庞大的市场存券量很不成比例。无法形成科学的收益率曲线,致使债券市场的利率形成机制不能为央行的决策提供准确、灵敏的利率信号,从而影响到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和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另外,许多商业银行的债券资产比例不断提高,而债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远不能适应商业银行资产管理的需求,使商业银行面临潜在风险。为此,中央银行适时提出了"在发展中逐渐建立做市商制度,以便活跃市场交易"的要求。2000年初,在上海召开的"债券交易推介及做市商制度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的一位官员表示,要形成统一的、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中国债券市场,并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培育做市商。 KGL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5-12-22 10:22:07 浏览:

本栏目:深圳西乡律师

上一篇:离婚案件调解成功,顺利分割财产

下一篇:不堪忍受半生家暴 古稀农妇杀夫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