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及医疗过错鉴定均无错,患方仍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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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刘荣广律师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摘要】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岁儿童因出现呕吐症状被家长送到普洱市某某医院门诊检查治疗,门诊医院经过简单检查后,以“急性胃炎”对患儿进行输液等治疗,孩子输液回家后症状并没有缓解反而加重,家长再次将患儿送到该院急诊科治疗,但由于家长未带之前的就诊病历本,被医院要求返回拿病历本才给挂号,等家长取回病历本后,孩子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孩子死亡后为了查明其死亡,经卫生局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孩子死因进行鉴定,经鉴定孩子主要系间质性肺炎所导致的死亡,后本案经省、市两级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均不构成医疗事故。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经鉴定普洱市某某医院不存在过错。但在律师的多方努力下,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到调解,由普洱市某某医院一次性赔偿患儿家属赔偿10万余元。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基本案情】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3年625日下午16时08分患儿所就读的普洱市思茅区某某幼儿园老师电话告知家长,孩子有呕吐症状可能生病了,家长马上到学校将患儿送往普洱市某某医院就诊,但却被告知号已经挂完明天再来。患儿父亲为让孩子及时得到治疗,不信相号已经挂完,便直接跑到儿科询问值班医,但得到的答案仍然是号已挂完明天再来,无奈之下家长只好将患儿患儿带回了家。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3年6月26日7时30分,家长又带患儿患儿普洱市某某医院就诊,排队挂完号后于早上8时13分在儿科门诊经医生检查,当时患儿体温已经高达38.8℃,一般情况较差,轻度脱水。医生仅通过一次血常规检查,便将患儿患儿的病情诊断为“急性胃炎”,静脉给予“更昔洛韦及补液”输液治疗,中午12点左右输完液,医生并未让患儿留院观察或住院治疗,只告知第二天一早再次到医院输液,同时让家属带药(金双歧片、吗丁啉、枫廖肠胃康合剂)回家给患儿服用。下午16:00左右家属发现患儿口唇青紫、手脚冰凉,家属遵医嘱给患儿服用了从被告处开的药,但患儿病情不见好转且有呕吐症状,18点左右家属给患儿服用了草药(生藤、车前草、白胡椒)。患儿病情仍不见好转,家属立即将患儿送往普洱市某某医院急诊科就诊,但医务人员并未及时给患儿诊治,而是要求先去挂号才给治疗,但因孩子病重为使孩子得到及时抢救,时间过于仓促出门时忘记带病历本,急诊科的医生又要求必须把早上就诊的病历本提供给医生才给诊治,无奈之下孩子父亲只能回家取回病历本,在此期间被告没给患儿进行任何诊治,患儿及其母亲只能在诊室外焦急的等待,孩子父亲回家取回病历本时,来回已经过去了40多分钟,在经过大费周折后终于于晚20点10分挂上了号。此时孩子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一位不知名的医生见状后,在没有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便让患儿父母马上将患儿抱到住院部进行抢救,但最终患儿还是因没得到及时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患儿死亡后为查明患儿服用的草药中是否含有毒成份,卫生局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患儿呕吐内容物“浅绿色液体100ml患儿血约5ml、对照草药一包进行理化检验鉴定,未检出常见毒物、生物碱成份,排除了因服用草药中毒的可能性。同时,为查明患儿的真正死因,由卫生局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患儿尸体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经检验患儿的真正死亡原因为:“患儿系间质性肺炎,感染中毒休克合并肺泡萎缩、塌陷、实变致急性呼吸衰竭猝死”。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两级医疗事故鉴定】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患儿家属在收到尸检报告以后,认为即便是孩子原发性疾病所致的死亡,但如果医院在患者第二次被送到医院后及时进行抢救治疗,最后可能也是另外一种结果,孩子也不会死亡。所以向医院提出了赔偿的请求,但医院认为自己医生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医院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患方只要求助卫生主管部门,后经卫生局委托普洱市医学会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规定,组织专家就普洱市某某医院为患儿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过程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鉴定作出技术鉴定。经鉴定分析意见为:1、普洱市某某医院在为患儿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符合相关疾病的诊疗规范,处理得当,救治及时、不存在过失行为。2、患儿的死亡与普洱市某某医院的诊治过程不存在因果关系。3、患儿的死亡是自身疾病所致,是疾病发生发展的结果,是间质性肺炎、感染中毒性休克合并肺泡萎缩、塌陷、实变导致急性呼吸衰竭而发生猝死。4、患儿间质性肺炎的病因:考虑是腺病毒或冠状病毒等特殊病毒,此类病毒所致间质性肺炎,起病急骤,病情进展快,呼吸系统表现不明显,但迅速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紫绀等急性呼吸衰竭表现,死亡率高。结论: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普洱市某某医院不应承担责任。在收到上述鉴定报告后,患方对该鉴定结论不服,向云南省医学会提出了再次鉴定的申请,经云南省医学会鉴定结论仍是不构成医疗事故。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委托律师】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家属对维权已经绝望的时候,想到了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帮助维权,通过多方寻找后找到了本律师希望我能帮助他们维权,但当我看到本案的两份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报告后,我当时给家属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们已经将维权的路几乎全部睹死,已经在维权的路上给自己设立了重重障碍,本案胜诉的几率已经非常之小了”,可家属说“我们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情,也不懂如何维权才自己去申请作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不好才想到请专业律师,……最后家属说即便最后官司输了,我们也要请刘律师打这个官司,结果是好是坏我们自己承担”,听到这理我决定接受他们的委托办理本案。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诉讼启动司法鉴定】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本律师接受代理本案后,通过与死者家属的充分沟通并对案件的诉讼进行充分准备之后,于2014年6月初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50万余。并在立案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为患儿提供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过错与患儿的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人民法院在收到患方的申请后,同意了患方的申请,并依法委托了昆明某某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律师及给合全案向鉴定中心提交了书面的陈述,以通过专业陈述能希望于鉴定专业采纳我方观点,到达到我方的证明目的。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本案律师鉴定陈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门诊医生未尽职责,漏诊患儿“间质性肺炎”的重要病情,未及时进行对症治疗。(二)、医方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将患者病情误诊为“急性胃炎”,并误诊误治延误患者病情。(三)、患儿在门诊检查时体温已高达38.8℃、血小板也高达473×109/L,说明患者“心肺”已经发生感染,但接诊医生并未引起重视。(四)、门诊医生未将必须收治住院的患儿收治住院或留院观察,以确诊患儿真正病情,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时,没有得到及时抢救的原因。(五)、患儿病情加重时急诊科未按急诊病人的诊疗原则对患儿进行救治,使患儿丧失了最佳的治疗及抢救时机,最终导致患者死亡。但最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确实另人有些失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所患疾病为间质性肺炎,但由于个体差异,临床表现没有特征性,临床早期诊断有困难。医院对被鉴定人的抢救符合医疗规范,没有过错。被鉴定人的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虽然说该鉴定意见对我方当事人不利,但总体上应该算客观,且鉴定机构为了使上述鉴定意见有科学依据,翻阅了大量的国内外医学著作及医学教科书。但作为律师来讲应当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即便鉴定意见对我方十分不利,在大多数律师及法官看来,本案不可能起死回生,律师总要寻找解决事情的办法。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申请鉴定人出庭】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当律师拿到一个对我方当事人极为不利的鉴定书后,几乎已经无路可走,但作为委托人的律师不能轻易放弃,哪怕是有一丝希望也要去争取。于是我代表我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鉴定出庭接受质询,寄希望于通过对鉴定人的质询,从中寻找蛛丝马迹来推翻上述鉴定并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通过对鉴定人的质询向法院及普洱市某某医院施压,争取在调解中处于优势地位获得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我方向法院提出通知鉴定人出庭的申请后,法院向鉴定机构发出了出庭通知,并与鉴定机构进行了沟通。起初鉴定人并不愿意出庭接受质询,向法院提出了如果我方对鉴定意见什么地方不服可提出书面异议,鉴定机构给予书面回服。作为患方律师清楚的认识到,如果进行书面沟通将无法达到律师希望的结果。因此鉴定中心的书面回复的意见我方并未同意,此时鉴定中心又想到了第二种不出庭的方式,也就是通过法院告知我方当事人,本案中如果出庭将有两位专家出庭,这样一来根据相关标准,鉴定人出庭的费用近万元需要由申请方即我方当事人承担,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吓退我方当事人。律师在明确法院及鉴定人的真正目的后,明确向法院表示我方只申请一位鉴定人出庭,不需要两位同时到庭,至于鉴定人出庭的费用我方愿意先行垫付,并于当日就将一人的差旅费交到了法院。无奈之下,鉴定人只好出庭接受我方的质询。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质询过程中两个关键问题流转局面,并达到了申请鉴定出庭接质咨询的目的。在鉴定接受律师质询时将本案中《关于患儿就诊经过的事实》这么一个由医患双方共同签字且有医院公章及院长鉴定的书面文件,认为是双方的口头陈述,并未将此作为鉴定材料及关于鉴定费用的应由谁支付的问题上存在不合常理之处,庭审过程中我代表患方当庭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并在庭审结束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的书面申请。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件调解结案】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经过庭审中鉴定人接受质询时律师的精彩提问及充分的法庭辩论后,案件庭审结束进解决环节,在调解过程中医院代理人提出了愿意补偿我方当事人4万元,但我方并未同意。但在庭审后的几天我作为患方律师与法院进行了充分沟通,办案法官从内心也认为司法鉴定意见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又不敢盲目启动重新鉴定,只好主动与医院进行沟通,最终医院愿意赔偿10万余元,并愿意承担患方在本案纠纷中所支付的一切维权费用。在通过我与患方进行充分沟通释明后,我方当事人接受了上述方案,最终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刘律师论案】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本案系为数不多的经过两级医疗事故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且又经过医疗过错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也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通过代理律师对案件的充分掌控,以鉴定出庭接受质询的方式给法院及医疗机构甚至鉴定人施压,来动摇各方对案件的最终态度,通过法院给医疗机构作工作,最终获得相对较好的处理结果的案例。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践中对医疗机构经鉴定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案件,法院一般的处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就直接判决患方败诉。而作为医疗机构当手里面拥有三份自己医院不存在任何过错的鉴定意见,一般是不可能与患方达到调解意见的,除非向本案一样通过患方律师对鉴定人的质询,如果启动重新鉴定将极大的可能导致其败诉的时候也才愿意调解。当然本中如果没有患方在委托专业律师之间的两次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那么本案的司法鉴定结果可能会更好,因为有两个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报告摆在面前,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鉴定专业必然有所考虑,势必影响整个案件的处理结果。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专业律师提醒:由于医疗纠纷案件的专业性较强,案件的处理往往是一步错步步错,不要轻易尝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怀疑可能是医疗纠纷后及时求助专业医疗纠纷维权律师,才能更好的成功维权。 sL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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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22: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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